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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分析 2026.10.03

遺囑怎麼執行?遺產稅申報、繼承登記與遺贈過戶一次看懂(遺囑系列下篇)

邱暐倫地政士|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重點速覽

  • — 遺產稅要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算 6 個月內申報,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有正當理由可在期限屆滿前申請延長,以 3 個月為限。
  • — 納稅義務人是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有遺囑執行人時,可由遺囑執行人代為申報、繳納(2026 年 9 月修正後的《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6 條)。
  • — 2026 年的免稅額是 1,333 萬元,稅率分 10%、15%、20% 三級,級距為 5,621 萬元與 1 億 1,242 萬元。
  • — 繼承不動產免土地增值稅、不課契稅;但以遺產分割協議書辦理時,不動產分割的部分要繳千分之一的印花稅。
  • — 繼承人原則上可以持遺囑辦理遺囑繼承登記;受遺贈人不能單獨辦理,須由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會同申請(《土地登記規則》第 123 條)。
  • — 繼承登記應在繼承開始之日起 6 個月內申請,逾期每月得處登記費一倍的罰鍰,最高 20 倍(《土地法》第 73 條)。
  • — 立遺囑時就要想好怎麼執行:誰申報遺產稅、誰跑銀行與地政事務所、繼承人不配合時由誰繼續。

本文是遺囑系列的下篇。上篇遺囑怎麼立才有效?五種遺囑方式、見證人資格與特留分一次看懂(遺囑系列上篇)講述遺囑的成立要件以及各種類型;下篇則講述遺囑該如何執行,以及會涉及的相關法律及稅務問題。

遺囑立好了,過世之後怎麼執行?

立好遺囑只是第一步。真正容易出問題的,往往是立遺囑人過世之後:

  • — 「拿到遺囑之後要去哪裡?」
  • — 「是不是拿著遺囑去地政事務所,房子就可以直接過戶?」
  • — 「要先繳稅嗎?」
  • — 「如果房子是留給一個根本不是繼承人的人,又該怎麼辦?」

這就進入了「遺囑執行」的階段。

一、人過世之後,可能會遇到哪些稅?

最主要的是遺產稅。以下分三點說明,再談不動產移轉時的其他稅目。

遺產稅:申報期限與由誰申報

被繼承人死亡後,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算 6 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3 條);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得於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長,延長期限以 3 個月為限(第 26 條)。

至於該由誰申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6 條於 2026 年 9 月修正後,規定如下:

  • — 納稅義務人是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 — 沒有繼承人者,為遺產管理人
  • — 有遺囑執行人的案件,得由遺囑執行人代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繳納遺產稅

遺產稅:遺產的價值怎麼認定?

遺產原則上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時價計算(第 10 條)。遺產大致可分為不動產與動產兩大類:不動產可再分為土地及房屋;動產則包括現金、存款、股票、債權、黃金、古董、汽機車等,凡不動產以外的財產,基本上都可歸為動產。常見項目的估價方式如下:

大類項目計算方式備註
不動產土地以死亡時的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可參考土地登記謄本所載的公告土地現值
不動產房屋以死亡時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可參考房屋稅籍證明所載的房屋現值
動產現金以死亡時的實際金額計算—
動產存款以死亡日的存款餘額計算應包含至死亡日止的應計利息
動產上市(櫃)股票以死亡日的收盤價計算—
動產興櫃股票以死亡日的加權平均成交價計算—
動產未上市(櫃)股票以死亡日的公司資產淨值估算—
動產黃金以死亡時的市價計算—
動產汽機車以死亡時的時價計算實務上可參考同年份、同型車輛的市場行情

遺產稅:怎麼計算?

簡化來說:遺產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遺產淨額,再依遺產淨額適用累進稅率。以 2026 年為例:

項目金額/稅率
免稅額1,333 萬元
主要扣除額配偶 553 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人 56 萬元;父母每人 138 萬元;喪葬費 138 萬元
稅率遺產淨額 5,621 萬元以下:10%;超過 5,621 萬元至 1 億 1,242 萬元:15%;超過 1 億 1,242 萬元:20%

上述金額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應以財政部公告、適用於被繼承人死亡年度的金額為準。

特別提醒:

  • — 保管箱:被繼承人生前在金融機構租有保管箱者,繼承人不要自行開啟,應先通知國稅局會同點驗、登記(第 40 條),以免日後產生爭議。
  • — 遺產在分割前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個別繼承人不宜擅自處分或使用,例如持被繼承人的提款卡、印章到銀行提領存款,或擅自處理被繼承人的汽車等財產,除了民事責任外,也可能觸犯刑法。

繼承房屋及土地:免土地增值稅、契稅,但可能要繳印花稅

這也是一般人最常問的問題。如果是不動產因「繼承」而移轉:

  • — 土地部分: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 — 房屋部分:繼承不屬於契稅的課稅範圍

換句話說,單純辦理繼承,不會像一般房屋買賣或贈與那樣,另外產生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不過,如果被繼承人的房屋、土地本身還有欠繳的房屋稅或地價稅,通常要先完成查欠、繳清等程序,才能順利辦理後續登記。

至於印花稅,要看實際採取哪一種方式辦理:

辦理方式印花稅
依法定應繼分辦理繼承登記(不需遺產分割協議書)不需繳納
持遺囑辦理繼承登記遺囑本身不屬印花稅課徵範圍,不需繳納
持遺產分割協議書辦理分割繼承登記協議書中「不動產」分割部分,按協議成立時的價值千分之一繳納
不動產遺贈給受遺贈人實務上稅捐機關認為遺贈部分仍應繳納,建議事先向不動產所在地稅捐機關確認

二、可以直接拿著遺囑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以前,先說明兩個名詞:

名詞說明
繼承人依法本來就有繼承權的法定繼承人,例如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等。
受遺贈人被寫在遺囑上、因遺贈而取得全部或部分遺產的人,通常是繼承人以外的人。例如獨居長者在遺囑中把財產遺贈給長期照顧他的看護;或長期同居但沒有結婚的伴侶,在遺囑中互相指定對方為受遺贈人。

回到原本的問題:「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直接拿著遺囑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嗎?」答案是:不一定,大致可以分成兩種情況。

情況一:把不動產分配給本來就是法定繼承人的人

此時遺囑是在法定繼承人之間指定遺產如何分配。地政實務上,在完成遺產稅申報繳納(取得繳清或免稅證明)及相關程序後,原則上可以依遺囑內容向地政事務所辦理「遺囑繼承登記」。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如果其他繼承人不配合,遺囑執行人得依遺囑內容代理繼承人申辦,無須徵得其他繼承人同意。

實務見解補充:近期亦有最高法院判決採取不同見解,認為即使是法定繼承人,也不能直接持遺囑單獨辦理登記,而應比照受遺贈人,向其他繼承人請求協同辦理(詳見最高法院 114 年度台上字第 1798 號民事判決)。此部分涉及「指定遺產分割方法」究竟有無物權效力的爭議,較為複雜,本文不再展開。

情況二:透過遺囑把房子留給受遺贈人

《土地登記規則》第 123 條第 1 項有明確規定:「受遺贈人申辦遺贈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應由繼承人先辦繼承登記後,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如遺囑另指定有遺囑執行人時,應於辦畢遺囑執行人及繼承登記後,由遺囑執行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

簡單來說,受遺贈人必須向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請求,由他們會同辦理遺贈的所有權移轉登記;受遺贈人無法自己單獨拿著遺囑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三、有遺囑時,實際執行大概會怎麼走?

一般案件可以先用下面這個流程理解:

  1. 被繼承人死亡。
  2. 確認有無遺囑、遺囑是否有效。
  3. 確認有無指定遺囑執行人。
  4. 確認全部繼承人、受遺贈人。
  5. 清查遺產及債務:房屋、土地、存款、股票、保單、股權、債權、貸款等。
  6. 申報遺產稅:原則上於死亡之次日起算六個月內辦理(得申請延長三個月)。
  7. 繳納遺產稅,或取得免稅或相關證明。
  8. 地方稅查欠:例如房屋稅、地價稅。
  9. 依遺囑內容分別處理遺產:不動產到地政事務所;存款到金融機構;股票依證券商及集保相關程序;公司股權依公司及主管機關相關程序。
  10. 如屬對非繼承人的遺贈,再辦理遺贈財產的交付或移轉。
  11. 完成遺囑執行。

登記期限:不動產的繼承登記也要注意期限。依《土地法》第 73 條第 2 項,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逾期申請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的罰鍰,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四、為什麼「立遺囑」與「執行遺囑」最好一起規劃?

很多遺囑真正的問題,不是本人沒有寫下自己的意思,而是只想到「我要把財產給誰」,卻沒有進一步想到:

  • — 是「繼承」還是「遺贈」?
  • — 有沒有侵害其他人的特留分?
  • — 房屋及土地的標示是否寫得足夠清楚?
  • — 股票、公司股權怎麼移轉?
  • — 有沒有貸款或其他債務?
  • — 誰負責申報遺產稅?
  • — 誰負責跑銀行、國稅局及地政事務所?
  • — 如果繼承人拒絕配合,又由誰繼續執行?

所以,一份真正實用的遺囑,不應該只處理「財產最後給誰」,還應該一併考慮日後怎麼執行。

對於財產單純、繼承人關係單純的家庭,自己處理當然並非不可。但如果涉及多筆不動產、公司股權、對非繼承人的遺贈、再婚家庭、繼承人分散國內外,或家庭成員本來就存在衝突,最好在立遺囑階段,就由律師先確認遺囑內容、繼承關係及特留分,再由公證人完成公證程序;日後涉及不動產登記時,也可以由地政士協助辦理。

遺囑的目的,從來不只是留下一張紙。

真正完整的遺產規劃,應該是:生前把意思說清楚,死亡後也有人能把這個意思執行完畢。

本文法規整理截至 2026 年 10 月 1 日。

共同撰稿:胡大中律師|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延伸閱讀

常見問題(FAQ)

遺產稅要在多久內申報?由誰申報?

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算 6 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報;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可在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長,以 3 個月為限。納稅義務人是繼承人及受遺贈人,沒有繼承人者為遺產管理人;有遺囑執行人的案件,可由遺囑執行人代為辦理申報與繳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6、23、26 條,2026 年 9 月修正)。

2026 年遺產稅的免稅額和稅率是多少?

免稅額 1,333 萬元。主要扣除額為配偶 553 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人 56 萬元、父母每人 138 萬元、喪葬費 138 萬元。遺產總額減去免稅額與扣除額後為遺產淨額,5,621 萬元以下稅率 10%,超過 5,621 萬元至 1 億 1,242 萬元為 15%,超過 1 億 1,242 萬元為 20%。這些金額會隨物價指數調整,應以財政部公告、適用於死亡年度的金額為準。

繼承房子和土地要繳土地增值稅或契稅嗎?

不用。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繼承也不屬於契稅的課稅範圍。但被繼承人若有欠繳的房屋稅或地價稅,要先查欠、繳清才能辦理登記。印花稅則看辦理方式:依法定應繼分或持遺囑辦理繼承登記不用繳;以遺產分割協議書辦理時,協議書中不動產分割的部分要按價值的千分之一繳納。

繼承人可以直接拿遺囑去地政事務所過戶嗎?

遺囑若是把不動產分配給法定繼承人,地政實務上在完成遺產稅申報繳納、取得繳清或免稅證明後,原則上可以依遺囑內容辦理遺囑繼承登記;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可由遺囑執行人代理申辦。不過近期有最高法院判決採不同見解,認為繼承人也應向其他繼承人請求協同辦理,個案應先確認地政機關與法院的最新作法。

遺囑把房子留給不是繼承人的人,要怎麼過戶?

受遺贈人不能自己單獨拿著遺囑去辦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123 條第 1 項,應由繼承人先辦繼承登記,再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遺贈的所有權移轉登記;遺囑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則在辦畢遺囑執行人及繼承登記後,由遺囑執行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所以立遺囑時指定遺囑執行人,可以避免日後繼承人不配合。

繼承登記有期限嗎?逾期會怎樣?

有。依《土地法》第 73 條第 2 項,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逾期申請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的罰鍰,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由於辦理登記前要先完成遺產稅申報並取得繳清或免稅證明,實際上應儘早開始準備。

被繼承人的存款和保管箱,繼承人可以自己先領、先開嗎?

不建議。遺產在分割前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個別繼承人擅自持提款卡、印章提領存款,除了民事責任外,也可能觸犯刑法。保管箱則應先通知國稅局會同點驗、登記後再開啟(《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0 條),以免日後對內容物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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