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速覽
- — 遺產稅要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算 6 個月內申報,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有正當理由可在期限屆滿前申請延長,以 3 個月為限。
- — 納稅義務人是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有遺囑執行人時,可由遺囑執行人代為申報、繳納(2026 年 9 月修正後的《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6 條)。
- — 2026 年的免稅額是 1,333 萬元,稅率分 10%、15%、20% 三級,級距為 5,621 萬元與 1 億 1,242 萬元。
- — 繼承不動產免土地增值稅、不課契稅;但以遺產分割協議書辦理時,不動產分割的部分要繳千分之一的印花稅。
- — 繼承人原則上可以持遺囑辦理遺囑繼承登記;受遺贈人不能單獨辦理,須由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會同申請(《土地登記規則》第 123 條)。
- — 繼承登記應在繼承開始之日起 6 個月內申請,逾期每月得處登記費一倍的罰鍰,最高 20 倍(《土地法》第 73 條)。
- — 立遺囑時就要想好怎麼執行:誰申報遺產稅、誰跑銀行與地政事務所、繼承人不配合時由誰繼續。
本文是遺囑系列的下篇。上篇遺囑怎麼立才有效?五種遺囑方式、見證人資格與特留分一次看懂(遺囑系列上篇)講述遺囑的成立要件以及各種類型;下篇則講述遺囑該如何執行,以及會涉及的相關法律及稅務問題。
遺囑立好了,過世之後怎麼執行?
立好遺囑只是第一步。真正容易出問題的,往往是立遺囑人過世之後:
- — 「拿到遺囑之後要去哪裡?」
- — 「是不是拿著遺囑去地政事務所,房子就可以直接過戶?」
- — 「要先繳稅嗎?」
- — 「如果房子是留給一個根本不是繼承人的人,又該怎麼辦?」
這就進入了「遺囑執行」的階段。
一、人過世之後,可能會遇到哪些稅?
最主要的是遺產稅。以下分三點說明,再談不動產移轉時的其他稅目。
遺產稅:申報期限與由誰申報
被繼承人死亡後,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算 6 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3 條);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得於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長,延長期限以 3 個月為限(第 26 條)。
至於該由誰申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6 條於 2026 年 9 月修正後,規定如下:
- — 納稅義務人是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 — 沒有繼承人者,為遺產管理人
- — 有遺囑執行人的案件,得由遺囑執行人代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繳納遺產稅
遺產稅:遺產的價值怎麼認定?
遺產原則上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時價計算(第 10 條)。遺產大致可分為不動產與動產兩大類:不動產可再分為土地及房屋;動產則包括現金、存款、股票、債權、黃金、古董、汽機車等,凡不動產以外的財產,基本上都可歸為動產。常見項目的估價方式如下:
| 大類 | 項目 | 計算方式 | 備註 |
|---|---|---|---|
| 不動產 | 土地 | 以死亡時的公告土地現值計算 | 可參考土地登記謄本所載的公告土地現值 |
| 不動產 | 房屋 | 以死亡時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 | 可參考房屋稅籍證明所載的房屋現值 |
| 動產 | 現金 | 以死亡時的實際金額計算 | — |
| 動產 | 存款 | 以死亡日的存款餘額計算 | 應包含至死亡日止的應計利息 |
| 動產 | 上市(櫃)股票 | 以死亡日的收盤價計算 | — |
| 動產 | 興櫃股票 | 以死亡日的加權平均成交價計算 | — |
| 動產 | 未上市(櫃)股票 | 以死亡日的公司資產淨值估算 | — |
| 動產 | 黃金 | 以死亡時的市價計算 | — |
| 動產 | 汽機車 | 以死亡時的時價計算 | 實務上可參考同年份、同型車輛的市場行情 |
遺產稅:怎麼計算?
簡化來說:遺產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遺產淨額,再依遺產淨額適用累進稅率。以 2026 年為例:
| 項目 | 金額/稅率 |
|---|---|
| 免稅額 | 1,333 萬元 |
| 主要扣除額 | 配偶 553 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人 56 萬元;父母每人 138 萬元;喪葬費 138 萬元 |
| 稅率 | 遺產淨額 5,621 萬元以下:10%;超過 5,621 萬元至 1 億 1,242 萬元:15%;超過 1 億 1,242 萬元:20% |
上述金額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應以財政部公告、適用於被繼承人死亡年度的金額為準。
特別提醒:
- — 保管箱:被繼承人生前在金融機構租有保管箱者,繼承人不要自行開啟,應先通知國稅局會同點驗、登記(第 40 條),以免日後產生爭議。
- — 遺產在分割前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個別繼承人不宜擅自處分或使用,例如持被繼承人的提款卡、印章到銀行提領存款,或擅自處理被繼承人的汽車等財產,除了民事責任外,也可能觸犯刑法。
繼承房屋及土地:免土地增值稅、契稅,但可能要繳印花稅
這也是一般人最常問的問題。如果是不動產因「繼承」而移轉:
- — 土地部分: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 — 房屋部分:繼承不屬於契稅的課稅範圍
換句話說,單純辦理繼承,不會像一般房屋買賣或贈與那樣,另外產生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不過,如果被繼承人的房屋、土地本身還有欠繳的房屋稅或地價稅,通常要先完成查欠、繳清等程序,才能順利辦理後續登記。
至於印花稅,要看實際採取哪一種方式辦理:
| 辦理方式 | 印花稅 |
|---|---|
| 依法定應繼分辦理繼承登記(不需遺產分割協議書) | 不需繳納 |
| 持遺囑辦理繼承登記 | 遺囑本身不屬印花稅課徵範圍,不需繳納 |
| 持遺產分割協議書辦理分割繼承登記 | 協議書中「不動產」分割部分,按協議成立時的價值千分之一繳納 |
| 不動產遺贈給受遺贈人 | 實務上稅捐機關認為遺贈部分仍應繳納,建議事先向不動產所在地稅捐機關確認 |
二、可以直接拿著遺囑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以前,先說明兩個名詞:
| 名詞 | 說明 |
|---|---|
| 繼承人 | 依法本來就有繼承權的法定繼承人,例如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等。 |
| 受遺贈人 | 被寫在遺囑上、因遺贈而取得全部或部分遺產的人,通常是繼承人以外的人。例如獨居長者在遺囑中把財產遺贈給長期照顧他的看護;或長期同居但沒有結婚的伴侶,在遺囑中互相指定對方為受遺贈人。 |
回到原本的問題:「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直接拿著遺囑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嗎?」答案是:不一定,大致可以分成兩種情況。
情況一:把不動產分配給本來就是法定繼承人的人
此時遺囑是在法定繼承人之間指定遺產如何分配。地政實務上,在完成遺產稅申報繳納(取得繳清或免稅證明)及相關程序後,原則上可以依遺囑內容向地政事務所辦理「遺囑繼承登記」。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如果其他繼承人不配合,遺囑執行人得依遺囑內容代理繼承人申辦,無須徵得其他繼承人同意。
實務見解補充:近期亦有最高法院判決採取不同見解,認為即使是法定繼承人,也不能直接持遺囑單獨辦理登記,而應比照受遺贈人,向其他繼承人請求協同辦理(詳見最高法院 114 年度台上字第 1798 號民事判決)。此部分涉及「指定遺產分割方法」究竟有無物權效力的爭議,較為複雜,本文不再展開。
情況二:透過遺囑把房子留給受遺贈人
《土地登記規則》第 123 條第 1 項有明確規定:「受遺贈人申辦遺贈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應由繼承人先辦繼承登記後,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如遺囑另指定有遺囑執行人時,應於辦畢遺囑執行人及繼承登記後,由遺囑執行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
簡單來說,受遺贈人必須向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請求,由他們會同辦理遺贈的所有權移轉登記;受遺贈人無法自己單獨拿著遺囑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三、有遺囑時,實際執行大概會怎麼走?
一般案件可以先用下面這個流程理解:
- 被繼承人死亡。
- 確認有無遺囑、遺囑是否有效。
- 確認有無指定遺囑執行人。
- 確認全部繼承人、受遺贈人。
- 清查遺產及債務:房屋、土地、存款、股票、保單、股權、債權、貸款等。
- 申報遺產稅:原則上於死亡之次日起算六個月內辦理(得申請延長三個月)。
- 繳納遺產稅,或取得免稅或相關證明。
- 地方稅查欠:例如房屋稅、地價稅。
- 依遺囑內容分別處理遺產:不動產到地政事務所;存款到金融機構;股票依證券商及集保相關程序;公司股權依公司及主管機關相關程序。
- 如屬對非繼承人的遺贈,再辦理遺贈財產的交付或移轉。
- 完成遺囑執行。
登記期限:不動產的繼承登記也要注意期限。依《土地法》第 73 條第 2 項,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逾期申請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的罰鍰,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四、為什麼「立遺囑」與「執行遺囑」最好一起規劃?
很多遺囑真正的問題,不是本人沒有寫下自己的意思,而是只想到「我要把財產給誰」,卻沒有進一步想到:
- — 是「繼承」還是「遺贈」?
- — 有沒有侵害其他人的特留分?
- — 房屋及土地的標示是否寫得足夠清楚?
- — 股票、公司股權怎麼移轉?
- — 有沒有貸款或其他債務?
- — 誰負責申報遺產稅?
- — 誰負責跑銀行、國稅局及地政事務所?
- — 如果繼承人拒絕配合,又由誰繼續執行?
所以,一份真正實用的遺囑,不應該只處理「財產最後給誰」,還應該一併考慮日後怎麼執行。
對於財產單純、繼承人關係單純的家庭,自己處理當然並非不可。但如果涉及多筆不動產、公司股權、對非繼承人的遺贈、再婚家庭、繼承人分散國內外,或家庭成員本來就存在衝突,最好在立遺囑階段,就由律師先確認遺囑內容、繼承關係及特留分,再由公證人完成公證程序;日後涉及不動產登記時,也可以由地政士協助辦理。
遺囑的目的,從來不只是留下一張紙。
真正完整的遺產規劃,應該是:生前把意思說清楚,死亡後也有人能把這個意思執行完畢。
本文法規整理截至 2026 年 10 月 1 日。
共同撰稿:胡大中律師|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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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FAQ)
遺產稅要在多久內申報?由誰申報?
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算 6 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報;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可在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長,以 3 個月為限。納稅義務人是繼承人及受遺贈人,沒有繼承人者為遺產管理人;有遺囑執行人的案件,可由遺囑執行人代為辦理申報與繳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6、23、26 條,2026 年 9 月修正)。
2026 年遺產稅的免稅額和稅率是多少?
免稅額 1,333 萬元。主要扣除額為配偶 553 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人 56 萬元、父母每人 138 萬元、喪葬費 138 萬元。遺產總額減去免稅額與扣除額後為遺產淨額,5,621 萬元以下稅率 10%,超過 5,621 萬元至 1 億 1,242 萬元為 15%,超過 1 億 1,242 萬元為 20%。這些金額會隨物價指數調整,應以財政部公告、適用於死亡年度的金額為準。
繼承房子和土地要繳土地增值稅或契稅嗎?
不用。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繼承也不屬於契稅的課稅範圍。但被繼承人若有欠繳的房屋稅或地價稅,要先查欠、繳清才能辦理登記。印花稅則看辦理方式:依法定應繼分或持遺囑辦理繼承登記不用繳;以遺產分割協議書辦理時,協議書中不動產分割的部分要按價值的千分之一繳納。
繼承人可以直接拿遺囑去地政事務所過戶嗎?
遺囑若是把不動產分配給法定繼承人,地政實務上在完成遺產稅申報繳納、取得繳清或免稅證明後,原則上可以依遺囑內容辦理遺囑繼承登記;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可由遺囑執行人代理申辦。不過近期有最高法院判決採不同見解,認為繼承人也應向其他繼承人請求協同辦理,個案應先確認地政機關與法院的最新作法。
遺囑把房子留給不是繼承人的人,要怎麼過戶?
受遺贈人不能自己單獨拿著遺囑去辦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123 條第 1 項,應由繼承人先辦繼承登記,再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遺贈的所有權移轉登記;遺囑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則在辦畢遺囑執行人及繼承登記後,由遺囑執行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所以立遺囑時指定遺囑執行人,可以避免日後繼承人不配合。
繼承登記有期限嗎?逾期會怎樣?
有。依《土地法》第 73 條第 2 項,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逾期申請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的罰鍰,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由於辦理登記前要先完成遺產稅申報並取得繳清或免稅證明,實際上應儘早開始準備。
被繼承人的存款和保管箱,繼承人可以自己先領、先開嗎?
不建議。遺產在分割前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個別繼承人擅自持提款卡、印章提領存款,除了民事責任外,也可能觸犯刑法。保管箱則應先通知國稅局會同點驗、登記後再開啟(《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0 條),以免日後對內容物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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